谭寅亮:AI监管新纪元——AI法案的影响与挑战
从Web 1.0时代到人工智能时代,中国互联网行业的发展历程,受到了技术进步、市场环境变化以及政策导向等多重因素的影响。在这一过程中,中国还经历了从模仿到创新、从跟随到引领的角色转变,最终塑造了一个独特的互联网生态和监管环境。
在Web 1.0时代,中国的互联网起步相对较晚,主要模仿西方的成功模式,如新浪、搜狐等门户网站的崛起,就是借鉴了美国雅虎的经验。
在Web 2.0时代,互联网变得更加互动和社交化,中国互联网公司开始展现出强大的创新能力。腾讯QQ、微信等社交软件成为拥有庞大用户数量的平台,淘宝、京东等电子商务平台也改变了人们的购物习惯。这一阶段,中国互联网企业在商业模式和服务体验上实现了超越,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互联网生态系统。
随着大数据、云计算和机器学习等技术的发展,人工智能逐渐成为互联网行业的重要驱动力。凭借庞大的市场规模、丰富的应用场景以及政府的大力支持,中国也成为全球人工智能领域的主要参与者之一。
中国对人工智能的监管体系也是在上述背景下逐渐形成的。中国的政治体制有利于政策制定的集中化,政府能够快速主导制定和实施全国性的AI战略和监管政策。一方面,政府认识到AI技术对于提升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性,通过设立专项基金、制定产业发展规划等方式,积极促进AI技术的研发和应用;另一方面,考虑到AI技术可能带来的隐私泄露、就业冲击等问题,政府也在逐步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。
目前,中国已建立了由《网络安全法》《数据安全法》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《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等组成的人工智能监管基本框架。2023年初,《人工智能法》也被列入了立法计划。从立法过程中条文的简化可以看出,中国在平衡监管的原则下,给AI技术和AI企业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。
AI技术是进一步提升国家竞争力、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技术。因此,中国采取了一种平衡的监管策略,既注重产业发展又强调风险管理,在保障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之间寻求平衡,注重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。
总体来说,中国注重事前监管、兼顾事中和事后监管的全生命周期监管,重视个人信息保护和防止技术滥用,与欧盟在监管理念上较为接近,对AI的监管呈现出包容审慎的态度。特别是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方面,中国采取了先行先试的方式,在实践中摸索有效的监管路径。此外,中国还致力于参与国际对话,共同探讨制定跨国界的AI治理规则。
在2023年11月的AI峰会上,包括中国、美国、欧盟在内的多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宣言,同意合作建立AI监管方法。各方在AI治理的基本原则上达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共识,如支持透明度、负责任的AI开发和使用等。
中美之间也进行了首次政府级别的AI对话,讨论了技术伦理等问题。但各方在利益诉求、监管哲学、技术伦理与人权标准等方面的差异,以及实际的技术限制和数据流动的限制,仍会导致一系列冲突。
(作者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决策科学与管理信息系统教授谭寅亮、方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毅、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研究员王琦)
来源 | 《商学院》杂志